给点颜色你看看
2009.09.20

家这个字在中国人心中真的太重要了,重要得让这么多人倾家荡产都要买个属于自己的房子
不过我还是为自己留了条后路 - 不买新的也可以换掉旧的,哈哈~~~等我有了钱,把Sigma 105mm F2.8 Macro换成Canon自家的!

我个人认为倾尽两家人两代的积蓄买个房子实在太冒险了,还是应该尽量靠自己的力量去实现这个梦想
又或者为我的70-200 F4L IS加个1.4x增倍镜...哈哈...正一败家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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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

败家无罪

作者: sevena 于 September 20, 2009 9:40 PM

嘻嘻,真巧,我上周也去了IKEA。。不过,我没带相机,只用手机拍了2张。。国庆有计划了么?

作者: Firefly 于 September 21, 2009 12:18 AM

呵呵,好久没上来了。为了自己的兴趣烧自己努力赚的钱,是人生最大的乐趣!

作者: witty 于 October 1, 2009 7:36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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